学校纪委发布通知:元旦、春节将至,这些事情千万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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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12-30     浏览量:

元旦、春节“双节”将至,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1.哪些饭,不能吃

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安排的吃请;

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

学生或学生家长安排的宴请;

公款宴请私客;

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2.哪些礼,不能送,不能收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明显超出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等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3.哪些车,不能用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个人赠送车辆。

4.哪些钱,不能发

以加班费、值班费名义发普惠性质的补助;

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财物;

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

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5.哪些地方,不能去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为名,实质为公款旅游;

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绕远借公务之机旅游;

实行会员制、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私人会所;

变相的、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接待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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