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和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我校大学生的基本医疗水平,按照淮南市的统一部署,学校就2013年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作出安排。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通知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认真学习《安徽理工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公告栏以及专题动员会、发放宣传政策资料等多种形式,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向广大学生讲透、讲明白,积极组织学生参保;同时,注意抓住典型案例,通过受益学生现身说教,引导学生积极参保。
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参保共分两个阶段,老生续保和2013级新生参保阶段。
第一阶段从6月14日—7月1日为老生续保阶段。各学院要根据2012年的学生参保数据,对数据进行全面整理,清除2013届毕业生数据和退学学生数据,并仔细核查本单位学生数(包括休学学生),务必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完成老生的批量续保工作。
第二阶段从2013级新生开学到2013年10月10日为新生参保阶段。各学院要把2013级新生的信息医保系统,认真核对本单位的学生情况,尤其是已参加淮南市医保的学生要按续保操作,转专业的学生防止漏保等。
学校要求各学院要要指派专人负责各单位的总体参保工作,要层层细化任务,力争实现全员参保,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民生工程落到学生身上。对没有做到应保尽保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学生本人放弃参保的,要签订放弃确认函,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承担。要积极总结近5年参保积累的工作经验,认真对待学生信息的核查统计和录入工作,力争做到一次成功,减少重复工作,提高上报数据的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整个参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2013年参保学生享受医保待遇期限: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享受待遇种类为住院治疗、门诊规定病种、普通门诊、意外伤害和省级调剂金。普通门诊就医定点医院为安徽理工大学校医院,急病门诊看病后要及时和校医院取得联系,方可给予报销;异地住院要及时在校医院备案,看病结束后及时将住院发票和用药明细等报送至校医院进行报销;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可到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二楼办事大厅办理;省级调剂金申请每个季度上报一次,申报材料务必在每个季度初上报至学生处,申报要求请参照《关于规范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
研究生参保工作参照本科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