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下午,学校在图书馆一楼北会议室召开大学章程制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讨了《安徽理工大学章程》(第一稿)。校党委书记颜事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校长郭永存主持会议。校领导叶醒狮、王洪、王其东、周峰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学校章程制定工作小组副组长、发展规划处处长殷志祥就章程的制定依据、思路、框架结构等内容做了说明。
郭永存在主持会议时指出,大学章程是学校办学的根本大法,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希望大家充分发扬民主,从学校长远发展的角度多提宝贵意见。参会人员积极发言、热烈讨论,对章程(第一稿)提出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切实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颜事龙对章程(第一稿)给予总体肯定,他指出:大学章程在高校制度体系中处于宪章地位,是高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推动高校科学发展的基本保障。章程制定过程中,要按照合法性、规范性、特色性和务实性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在尊重历史传统和总结吸收办学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建议,进一步理顺各方面关系,规范、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我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