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学校在舜耕苑二楼会议室召开校第86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毕业生学位授予、研究生导师遴选等事宜。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袁亮院士,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余玉刚,党委常委、副校长鲁超、张平松出席会议。袁亮主持会议。
袁亮讲话
袁亮指出,《学位法》是学位工作的法律依据和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依法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特别是学位授予工作,明确学位授予的条件和程序,构建学位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要弘扬教育家精神,提升导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导师管理,建立遴选、培训、考核、监督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压实导师责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扎实推进分类培养,重点优化分类培养方案,健全研究生分类培养和融通创新机制,推进学位论文分类评价改革,强化导师分类评聘与考核制度,落实“三进”全覆盖,实施“三千工程”,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理工医融合”的联合科研与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对关键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关键责任主体的检查、监督,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点建设是学科建设、评估的基础,是研究生高质量培养的载体,要持续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坚持以评促建,突出国家和安徽战略需求导向,凝练学科方向,落实创新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等内涵建设任务,强化问题意识,加强建设举措,做到“对症下药”,稳步推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会议现场(摄影:施培松)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24年12月毕业的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审核总体情况,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我评估结果、超期研究生学籍清退等情况的汇报。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和纪委办公室、党委人才工作处、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