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获评“安徽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称号

核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涂有胜 撰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马庆玲 审稿:党委宣传部 李长虹
资料来源:学生处      日期:2025-01-07     浏览量:

1月7日,安徽省教育厅公布了2024年度安徽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名单,学校被授予“安徽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安徽省10所获奖本科高校之一。

近年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等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规格培训、高质量服务的工作思路,通过配齐建强以紧抓队伍建设强素质、加大投入以提升条件保障夯基础、拉网排查以精准评估学生心理状态、包保帮扶以多方介入化解心理危机、家校医社携手守护学生心理健康等为一体的举措,构建“四位一体”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不断在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工作上取得新成效。

本次获评“安徽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单位”,是继2017年学校被评为“安徽省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后,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次获全省表彰,将有力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撰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马庆玲

核稿: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涂有胜

编辑:党委宣传部 夏雅凤、陈颖

审稿:党委宣传部 李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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