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在六角楼报告厅,学校召开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孙国祥教授作了题为《科研经费使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的报告。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颜事龙主持。校领导郭永存、叶醒狮、王洪、王其东、周峰及校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出席学习会。

会议现场

孙国祥作报告

颜事龙主持报告会

会议现场(摄影:王航)
孙国祥教授就科研经费的性质、科研人员的身份、科研经费使用中违法违规的形式、不知法律可否免罪等四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学理上的剖析。他指出,科研经费属于公款性质,科研人员在使用管理科研经费的过程中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他分析了科研经费使用中套取、挪用、贪污、私分等违规不法行为,并强调了“不知法律不免责”的原则。孙教授的讲座逻辑结构严密、法规论述清晰,为广大教师和管理工作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颜事龙在主持学习会时强调,当前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已成为备受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成为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他要求广大教职工特别是科研项目负责人深入学习领会财务工作和科研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科研行为;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科研人员要依法依规,充分运用政策,有效合法使用和管理科研经费,激活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健康发展。
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处级干部,各学院(部)科研项目负责人代表,各民主党派和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及统战成员等200多人参加了学习会。
(撰稿、核稿:宣传部 董坤、吴照明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