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校党委常委会议审定通过,学校正式发布实施《安徽理工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安徽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
《安徽理工大学一流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是对《安徽理工大学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完善,是为深入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充分发挥我校的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制定的。按照国家和地方“双一流建设”要求,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布局,一流学科的建设目标是遴选建设若干个学科作为安徽理工大学一流学科,旨在冲击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立项,提升学科排名,力争学科排名进入全国前30%或ESI排名前1%。学校每年将投入专项资金建设一流学科和一流培育学科,并依据目标管理、动态跟踪,适时调整经费投入。
《安徽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管理办法》是对《安徽理工大学学科带头人遴选与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修订。本办法既强调学科带头人的个人业绩成果,又注重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位点和一流学科的申报、建设及评估,学科基地系统规划和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同时遴选交叉学科带头人,提倡跨学科交叉融合,摆脱学科门类的束缚,为学校培育一流的学科研究方向和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
建设一流学科、培养和管理学科带头人,是学校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安徽省的重大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两个办法”的出台对于优化学科结构,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引导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发挥潜能、充分调动其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撰稿、核稿:发展规划处 岳彩艳、殷志祥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