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公布了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表彰对象,校团委获得“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成为全国97所受此表彰的学校之一(安徽省4所)。
近年来,学校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打造品牌项目,讲服务、重实效,成立17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涵盖应急救护、“三献”宣传动员、关爱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防艾宣传等领域,目前网络注册志愿者已超过1万人。校团委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和实践育人的功能,抓住“世界献血者日”“国际志愿者日”等关键节点,持续不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参加淮南市红十字会“爱在春天志愿服务季”系列活动,数万余人次志愿者服务“健康安徽”环江淮万人骑行大赛、淮南国际马拉松赛、“暖冬行动”春运志愿服务活动,中国扶贫基金会“善行100”爱心包裹劝募活动、安徽省红十字会“益行计划”等品牌志愿服务项目。学校获评“全国无偿献血促进奖单位奖”“安徽省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全国春运优秀青年志愿者组织”等,涌现出安徽省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优秀个人和“安徽好人”“淮南好人”“安徽省十佳大学生”等多个先进典型,在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校团委将以荣获“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为契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红十字工作育人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助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撰稿、核稿:校团委 郑江、程秀霞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阮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