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能源与安全学院在406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宪法》《监察法》。学院党委中心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等参加学习会。院党委书记陈新明主持学习会。

学习会场(摄影:曹宣明)
学习会上,院党委书记陈新明领学了《宪法》《监察法》,并就学院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深入学习宣传,把宪法、监察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师生教育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实施,做《宪法》《监察法》的追崇者和捍卫者,把法治精神和制度安排落实到学院建设的方方面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华心祝带头谈了学习体会。华心祝指出,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具有极其重要的政治意义、法治意义、历史意义。我们要兴起学院学习宪法、监察法的热潮,把法治精神落实学院党建和事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
会议还就学院政治理论学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
(撰稿、核稿:能源学院 曹宣明 金德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