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党总支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核稿: 撰稿: 审稿:
     日期:2018-11-29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条例》施行的当日下午,人文学院党总支在崇智楼A331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院党总支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吴云平主持。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各级党组织的重要任务。《条例》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撰稿、核稿:人文学院 邹旻、吴云平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阮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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