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党委组织部部长娄志勇在行政楼1017室主持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委组织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娄志勇强调,《干部考核条例》以条例的形式对干部考核工作作出总体规范,这在党的法规制度建设史上还是第一次,对推动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和干部考核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党委组织部全体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学校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修订工作,贯彻落实新规定新要求,建立健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任期考核等综合知事识人体系。
会上,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支部委员李静领学了《干部考核条例》,主要围绕中组部负责人就印发《干部考核条例》答记者问和《干部考核条例》11章57条等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和解读。
会议还传达了校党委书记郭永存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省委教育工委2019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学校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等内容,并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进行了部署安排。
(撰稿、核稿:组织部 王军、娄志勇 编辑、审稿:宣传部 夏雅凤、董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