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作风纪律后评估制度执行首次开评

核稿:李静 撰稿:党委巡察办 樊鑫 审稿:董坤
资料来源: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日期:2023-07-07     

为加强巡察组作风纪律建设,7月6日至7日,由党委巡察办牵头,以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联合组成作风纪律专项评估组,先后深入第五轮被巡察化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总务部和体育部等四个单位实地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组细化评估工作方案,聚焦巡察干部巡察期间的工作作风和遵守纪律情况,围绕巡察组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深入被巡察单位和巡察组了解情况,通过巡察组成员自我评价、组内互评、定向测评、问卷调研、个别谈话、评估组赋分等六个方面,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百分制赋分,并通过不同权重,最终得出每位成员的成绩,评估组综合考量,向党委巡察领导小组提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等四个评估建议等次。综合评价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及抽调人员所在单位,作为巡察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表彰和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以激发调动广大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队伍建设,年初研究制定了《中共安徽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作风纪律后评估办法(试行)》,通过巡前教育、巡始提醒、巡中监管、巡终自评、巡后评估“五步走”监管机制,不断强化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责任担当,将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撰稿:党委巡察办 樊鑫

核稿:李静

编辑:宣传部 夏雅凤、陈颖

审稿: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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