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九大之后,新设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伟大的实践催生伟大的理论,伟大的理论指导伟大的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而产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展现出强烈的时代特色。
习近平法治思想回答了时代之问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法制到法治再到全面法治的艰辛历程。新中国建立之初,我们废除了国民党伪法统,建立了新中国法制。“文革”十年,法治建设遭到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法治体系和重点任务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这标志着我们党执政方式和治国理政方式的根本转变。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他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时代之问。
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了时代之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前景十分光明,挑战也十分严峻。十九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战略目标。所有这一切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也意味着全面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基于此,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方面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真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强调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了时代之题
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其深远的战略思维和强烈的历史担当系统回答了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问题。首先,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夯实政治基础。在我国,党的领导和全面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实施。其次,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夯实制度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最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方针,是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遵循。其中,“科学立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严格执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公正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保障,“全民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
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了时代之重
习近平法治思想来源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实践,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第一,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其核心要义包括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第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治国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与关键,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内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第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方面,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者之间具有内涵上的不可分割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三根支柱。法治国家是目标,法治政府是主体,法治社会是基础,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缺少任何一个方面,法治中国建设都难以有效推进。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作者杨春福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来源:群众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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